近日,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醫保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市稅務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部門印發了《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是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失業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決策部署,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失業保險省級統籌要在失業保險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預算管理、責任分擔機制、經辦服務管理和經辦信息系統六個方面實現全省統一。為了進一步明確基金收支管理和基金預算管理的要求,省人社廳等部門配套制定了《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
二、決策依據
《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制定過程中,參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財政專戶管理辦法》《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0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后的基金歸集和基金預算工作做了詳細規定,并多輪征求了省財政、省稅務局、省醫保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青島市稅務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部門和各市意見。
三、出臺目的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規范我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工作,加強我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預算管理,增強基金保障能力,確?;鸢踩?,推動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有序實施。
四、主要內容
(一)《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歸集管理辦法》共十二條,主要是明確失業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收統支,由省級集中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
一是收入歸集。失業保險費由各級稅務部門征收,統一繳入省級國庫,再轉入省級財政專戶。青島市征收的失業保險費按規定上解省級財政專戶。各市其他項目收入歸集到省級收入戶,再劃入省級財政專戶。
二是支出撥付。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實行計劃申報制度,各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省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當月基金支出用款計劃。省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匯總后向省級財政部門提交全省基金支出用款計劃。省級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到省級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省級經辦機構再撥付到各市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各級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
三是保險費收入對賬管理。 建立財政、人民銀行國庫、稅務和經辦機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賬實、賬賬、賬表相符。
(二)《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山東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辦法》共十七條,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預算編制。市級和省本級經辦機構編制基金預算初步草案,其中基金收入預算初步草案應會同稅務部門編制。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基金預算編制審核小組,對各市及省本級基金預算初步草案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形成全省基金預算草案,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二是預算執行和調整?;痤A算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省級經辦機構及時將基金預算分解下達各市及省本級。各級經辦機構和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批準的基金預算和規定的程序組織執行。基金預算執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時,按照相關規定啟動基金預算調整程序:省級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失業保險政策變動情況提出基金預算調整意見,統一部署基金預算調整工作。
三是決算編制。預算年度終了后,市級和省本級經辦機構應按規定編制基金年度決算初步草案,其中基金收入決算初步草案應會同稅務部門編制。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組織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省基金決算草案。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部門將全省基金決算草案連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報省政府審定后,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查和批準,并將經批準的決算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四是預算的監督和管理。各級政府要對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全年基金預算任務按期完成。